护理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和大型仪器室是进行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统一规划、管理和调整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用。实验室和仪器室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严禁擅自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内。

四、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五、校内人员参观实验室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者需预先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并由办公室负责上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六、严禁实训中心任何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全部管理职责。进入实验室的各类研究人员应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职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损坏仪器设备要技相关规定赔偿。

九、实验室(仪器室)管理人员领取实验耗材和试剂必须履行登记制度,每年年终应结合年终总结做出结算,报实践中心办公室。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全心全意为护理学院的教学工作服务的意识,既要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又要方便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心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验室开放时间遵循学院的作息时间,中午、晚上或节假日加班预先提出申请,由所在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