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实训(实验)中心建制 

护理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属院级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建制,实行院、学部两级管理相结合的实训(实验)教学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国家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并根据“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训(实验)教学理念,对管理体制、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护理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实训(实验)技术人员2人,下设基础医学实训(实验)室、基础护理技术实训室、专项护理技术实训室以及拓展护理技术实训室等25个功能实训室;基础医学类实训(实验)室有解剖模型室、病理标本室、显微镜室等3个实训(实验)室;护理技术类实训室(设有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健康评估、模拟手术室、重症监护(ICU)、中医、康复、社区、精神与心理等22个实训室,承担护理学专业以及全校相关专业护理学技能训练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有效实行实训(实验)室的功能转换与拓展。

管理模式 

护理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隶属潍坊科技学院,教务处负责全校的实训(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训(实验)教学任务的协调下达,实训(实验)室建设、实训(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等;中心实行实训(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实训(实验)教学的运行协调和管理工作;实训(实验)教学中心承担护理学院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并选派推荐临床一线教师,由中心聘任为护理学实训(实验)教学兼职教师。主讲教师由各学科骨干教师担任,专职实训(实验)教师主要负责实训(实验)教学及实训(实验)设计和课程改革。实训(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训(实验)准备、实训(实验)室日常工作管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中心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各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和教学服务水平进行考核。中心采用计算机网络现代化办公手段,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实训(实验)教学、实训(实验)室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1)护理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主持中心日常工作;中心副主任负责实训(实验)课程建设与实训(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实训(实验)课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与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实训(实验)教学教师与实训(实验)技术人员职责明确,实训(实验)教师负责实训(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设,承担相关实训(实验)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并负责实训(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训(实验)教材的编写。

3)实训(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训(实验)室的建设与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维修和维护,实训(实验)课前准备与辅助学生实训(实验)指导,实训(实验)室课后开放管理等。同时,制定一系列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以保障实训(实验)教学与加强实训(实验)室日常管理。

资源利用情况 

近几年,以护理学实训教学中心为平台,进行护理实训教学,取得良好成效。我院护理本科学生和专科学生的护理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均有了较大提高。实训(实验)室技术人员由中心合理调配使用,根据当前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及时调剂实训(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中心在承担实训(实验)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训(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贵重仪器设备制定操作指南,专人管理,使用登记,一般设备分室专人管理,维护;建立各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确保教学中心全天开发,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1)实训教学中心负责护理学院所有的实训教学任务。中心下属的所有实训室均全天开放,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到实训(实验)室进行实训(实验)训练。开放实训(实验)室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有效地推动了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2)资源共享:在完成正常实训(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实训(实验)中心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与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全校师生以及有需求的单位开放,如心肺复苏技术、无菌技术;医院护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每年面向全市护理人员开办市级继续教育培训《护理技术规范化操作学习班》,进行常用护理技术的培训《育婴师》。同时实训(实验)中心还承担护理学专业继续教育学院毕业技能考核任务,开设的实训(实验)项目达80余项。此外,大型仪器的使用均纳入全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公布在校设备处网页上,供全校师生预约使用。

3)中心仪器设备、经费、教学人员等由中心根据实训(实验)教学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学校下拨实训(实验)教学经费严格按项目要求专款专用,由实训(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实训(实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