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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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7号)精神,现开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与评审

(一)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请拟申报项目负责人于2月28日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及相应支撑材料(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邮箱sjjxzx@wfust.edu.cn。

(二)组织评审。本次评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立项省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

(二)结题验收。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取消。所有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