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中心岗位安全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3-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院系负责人是护理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

二、实验室主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之中,加强护理实训中心所有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室主任是护理实训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

三、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每个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要落实好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师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和实验室主任保管,教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周末、节假日、夜间等时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为其提供实验场所。

六、注意检查供电设施,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乱拉电线和超负荷违章用电,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及时汇报。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七、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危险物品保管及使用的安全无误。

八、实验室要严格遵守三废处理措施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和废物,废弃物应按合法的流程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九、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领取、回收、处理登记制度。

十、对各种罐装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惰性气体、有毒气体要妥善保管,分开存贮;更换或充气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实验完毕后,实验教师应配合实验技术人员检验仪器设备,整理设备、器材,做好实验有关记录和室内卫生,离开实验室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等设施。

、凡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伤害、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重大事故,经学校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事故原因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歪曲事实真相者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