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引领学科建设,凝练研究方向,全面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水平,现将2021年人文社科类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学校六届五次教代会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坚持协同创新,促进校地共生,全力推进“三大学科特色”打造、农圣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实践相结合的思政育人特色研究和“四园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科研究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应用型特色名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人文社科类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1. “三大学科特色”打造、“两大育人模式”创新研究专项
围绕我校“三大学科特色”打造,农圣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实践相结合的思政育人特色研究和“四园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设立“‘三大学科特色’打造、‘两大育人模式’创新研究”专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
2. 通识教育研究专项
结合我校通识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设立“通识教育研究专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
3.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专项
结合我校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设立“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专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
4.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
结合教育部工作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本次“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课题,重点支持我校教师围绕我国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现状和经验研究、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的国际经验、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的未来探索三大问题开展研究。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3000元。
四、结题要求
(一)项目结题条件
主持人需完成下列任务之两项(研究报告为必选项),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研究除外。
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①一般正规期刊论文2篇;②专著1部;③被县处级(主要领导)以上相关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的智库研究成果(实施方案、政策建议、决策参考等)1项;④市厅级有资课题1项;⑤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3万字,重复率20%以内)。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①一般正规期刊论文1篇;②编著1部;③被我校或其他院校采纳并推广应用的智库研究成果(实施方案、实践运行、政策参考等)1项;④市厅级课题1项;⑤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万字,重复率25%以内)。
(二)项目免于结项鉴定条件
项目在研期间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公开发表CSSCI、SSCI、SCI核心期刊论文1篇(字数3000字以上),可以免于结项鉴定。
(三)项目鉴定为“优秀”的条件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论文类结项成果:公开发表CSSCI、SSCI、SCI论文两篇;②智库研究成果类结项成果:获县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③项目主持人专著1部(限A类出版社)。
五、材料及报送要求
1.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申请论证活页》(1份)和课题申报书(3份),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科研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fkjxyskc@wf.shandong.cn,联系人:曲明娜,电话:13791883379。
2.各单位科研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意见,对选题相近的课题要进行整合,要发挥团队研究作用,对研究价值不大的课题不予推荐。
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8日上午11点前。
六、有关说明
1.因工作需要,高等学校服务县域带动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研究周期三个月(2021年5月至7月)。其它课题研究周期2年,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内容、延长研究时限、终止研究计划。确因不可抗力需要变动的,部门应及时提交更改、延期申请,并附项目实施小结,报社科处批准。其中,申请延长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2.课题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参与本次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3.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立项后签订项目合同书,作为课题验收的依据。
4.所有发表出版成果均指课题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潍坊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注明项目名称及立项编号的成果。
5.课题组达到规定的条件后,主持人可以申请结题,提交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6. 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见学校办公平台及社科处网站。
7.本通知由社科处负责解释。
社科处
2021年5月8日